“材料科學與工程教學實驗”平臺涉及材料系現有“材料科學與工程基礎實驗”課程和各研究所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實驗設備等的教學和管理任務。為了更好地服務教學,有效管理,特設“材料科學與工程教學實驗”負責人(關鍵崗)1人,職責如下:
1. 作為材料系“材料科學與工程基礎實驗”課程的負責人,進一步對教學實驗內容進行整合和完善,編寫相應實驗指導書。
2. 每年在相關學術期刊上發(fā)表實驗教學論文一篇以上。
3. 與各所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相協調,負責制訂材料系教學實驗和設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4. 完成建立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中的實驗裝置和設備檔案。
5. 完成本條所述項目之一:主持或作為主要項目負責人參加實驗教學研究活動,并完成校級以上有關實驗教學或教學實驗室建設的研究課題1項以上;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參加實驗教材、教學實驗參考書的編寫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參與實驗類校級以上精品課程的建設;主持或作為主要項目負責人取得其他與實驗教學及教學實驗室建設相關的成果或獎項。
6. 負責實驗室與儀器設備的安全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危險品、有毒有害物、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物質的領用、存放、銷毀等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水、電、氣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聘期內保證實驗室不發(fā)生責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