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要求,現(xiàn)開始申報2015年聘請短期外國專家項目。請各院、系做好宣傳和通知工作,組織好本院、系的申報。
一、申報要求
1. 外籍專家指具有外國國籍的專家(獲外國綠卡的學者不算外籍);
2.所聘請的外專必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3.所聘外專來校工作,應當具有實質性的工作內容,如承擔學校日常教學任務或從事共同科研活動,等等。
二、申報流程
1.項目負責人下載并填寫“浙江大學聘請短期外國文教專家項目申請表”(附件1),將電子版發(fā)給所在院系外事秘書。
2.各院系外事秘書負責申請表的電子版匯總,并填寫《浙江大學院系聘請短期外國文教專家項目匯總表》(附件2)。
3.申報日期:
本次申報截止期為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紙質版申請表經(jīng)院(系)分管外事工作的領導審批簽名(簽名章無效),加蓋院(系)公章后,由院(系)外事秘書統(tǒng)一送交外事處。
三、注意事項
根據(jù)往年出現(xiàn)的情況,請各院(系)審批時注意以下問題:
1.申請表中的“專家簡要經(jīng)歷”、“來杭工作內容”和“外賓接待計劃”欄要求用中文填寫;
2.因經(jīng)費有限,每位老師只能獲得聘請一位外專的經(jīng)費資助。
外 事 處
201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