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支部:
根據(jù)上級團組織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學院團委決定開展2021年度全校團情況統(tǒng)計及下半年團費收繳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團情況統(tǒng)計
1.2021年團情況統(tǒng)計的對象:在校學生、教職工及專兼掛職團干部,以2021年12月31日的數(shù)據(jù)為統(tǒng)計截止數(shù)據(jù)。
2.請各支部于2021年12月5日前填寫匯總表格(附件),電子版發(fā)送至zjumse_tw@163.com。
二、團費收繳
1.浙江大學全體共青團員均應按照《共青團浙江大學委員會關于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繳納團費。
(1)學生團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2元。
(2)保留團籍的共產(chǎn)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應交納黨費,可不交納團費,自愿交納團費者不限。
院級團委收繳團費的50%上繳校團委,其余留作學院團組織的工作與活動經(jīng)費。
2.收繳時間范圍為2021年7月至12月。
3.請各支部于2021年12月5日前將本支部2021年度下半年團費交至材料學院團委(曹樓319辦公室),匯總表格(見附件)發(fā)至zjumse_tw@163.com。為方便工作起見,材料學院團委提供一個團費交納支付寶賬戶,轉賬備注須寫清“xx支部團費”。賬戶名為:18522240862(張瑞安)。
未盡事宜,請聯(lián)系李由0571-87952325;張瑞安18522240862。
附件: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度團情況統(tǒng)計與團費收繳匯總表.xls
共青團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委員會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