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情況統(tǒng)計與下半年團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者:孫亦然審核:終審:發(fā)布時間:2021-11-18瀏覽次數(shù):490

各團支部:

根據(jù)上級團組織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學院團委決定開展2021年度全校團情況統(tǒng)計及下半年團費收繳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團情況統(tǒng)計

1.2021年團情況統(tǒng)計的對象:在校學生、教職工及專兼掛職團干部,以20211231日的數(shù)據(jù)為統(tǒng)計截止數(shù)據(jù)。

2.請各支部于2021125日前填寫匯總表格(附件),電子版發(fā)送至zjumse_tw@163.com

二、團費收繳

1.浙江大學全體共青團員均應按照《共青團浙江大學委員會關于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繳納團費。

1)學生團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2元。

2)保留團籍的共產(chǎn)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應交納黨費,可不交納團費,自愿交納團費者不限。

院級團委收繳團費的50%上繳校團委,其余留作學院團組織的工作與活動經(jīng)費。

2.收繳時間范圍為20217月至12月。

3.請各支部于2021125日前將本支部2021年度下半年團費交至材料學院團委(曹樓319辦公室),匯總表格(見附件)發(fā)至zjumse_tw@163.com。為方便工作起見,材料學院團委提供一個團費交納支付寶賬戶,轉賬備注須寫清“xx支部團費”。賬戶名為:18522240862(張瑞安)。

未盡事宜,請聯(lián)系李由0571-87952325;張瑞安18522240862

 

附件: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度團情況統(tǒng)計與團費收繳匯總表.xls

 

共青團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委員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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